三角琴租用守則
1. 使用者必須遵守Alive Music Space (下稱「本公司」) 所定的租用守則。如有違反,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租用本公司營運的三角琴房及設施(下稱「琴室」) 的服務,已繳款項將不獲退還。
2. 未經本公司許可,使用者不得在琴室範圍內擺放或儲存任何物品,或張貼告示、通告 及任何未經授權的宣傳物品。
3. 琴室內嚴禁吸煙及飲食。如有違反,本公司保留權利追討相關的清潔費用 HK$500 及隨時終止租用琴房。
4. 未經本公司許可,使用者請避免移動琴室內的任何設備。
5. 使用琴室期間,如有任何設施受損毀、破壞或遺失,使用者須按原價賠償本公司的損失。
6. 使用琴室時間由預約時段開始計算,如使用者遲到將不作補時。
7. 預約時段結束後,使用者必須離開琴室。逾時多於 10 分鐘,將收取半小時費用;逾時多於 30 分鐘,將收取一小時費用。
8. 如於租用當天懸掛 8 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,使用者可免費更改租用日期。更改的租用日期有效期為 1 個月。
9. 本公司對所有琴室租用申請,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本公司亦毋須就拒絕租出琴室作出解釋。
10. 使用者必須自行負責應邀参加者或以其他身份出席者之人身安全。
11. 使用者必須自行保管其個人及團體之財物,倘有任何遺失及損壞, 本公司恕不負責。
12. 本公司有可能隨時修訂以上守則,而不給予使用者事先通知。
13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Alive Music Space 同樂琴室